中泰化学维权案件新进展,投资者还可索赔

中泰化学维权案件新进展,投资者还可索赔

hyde321 2025-05-27 装修趣闻 3 次浏览 0个评论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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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维权案件得到推进

  5月20日,股票正式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也由“ST中泰”变更为“中泰化学”。公司表示公司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持续推进合规治理,公司于3月15日披露了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泰化学维权案件新进展,投资者还可索赔

  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因此引发了投资者维权事宜。部分案件已递交至法院立案。暂定于2021年4月10日-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维权登记,维权主张的是区间内的亏损额,与后期股票是否涨回和持有与否无关。

  二、具体违规内容

  决定书中披露了公司有三项违规事实:其一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主要为核算方法错误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收入和虚增成本。其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以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该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截止目前,上述资金已归还完毕。

  其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主要为上述2022年虚增收入、虚增成本及2021、2022年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分别导致相关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相关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及债券存续期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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